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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脂检察: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
近日,米脂县检察院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,米脂县某乡镇有一处砂石、水泥厂,因未采取加湿、覆盖等防尘处理,在作业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,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空气质量,附近群众反映强烈。
经过办案人员认真摸排调查、取证,发现该砂石、水泥厂其中物料堆场为临时存放和中转砂石所用,但储存的物料存在露天堆放且未进行遮挡、覆盖,使用物料时未采取密闭、喷淋等降尘抑尘措施,未在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多项问题。
针对上述问题,米脂检察院及时予以立案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的相关规定,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,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,依法处置扬尘污染问题,并建立日常监管机制,排查辖区内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,全面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。有关乡镇、监管单位高度重视,全力推进整改工作。
下一步我院将适时开展“回头看”,确保扬尘污染整改到位不反弹,持续助力碧水蓝天保卫战,不断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来源:第二检察部
文字:朱帅
编辑:杜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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